梅艳芳母亲争遗产
梅艳芳母亲争遗产
一、梅艳芳简介
梅艳芳,第一位在音乐界和电影界都取得瞩目成就的香港女艺人,第一位获得中国国家级音乐艺术成就荣誉的香港歌手,第一位出任香港演艺人协会会长职位的女性。音乐上,她突破传统、大胆创新、风格多变、引领潮流,至今仍保持着华语女歌手全球演唱会场次最高纪录(292场)。她三十五岁获得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四十岁获得中国金唱片奖(国家级音乐奖)的艺术成就荣誉,是香港乐坛最年轻的终身成就奖得主。
电影上,她先后获得大中华两岸三地的影后荣誉(金马奖、金像奖、金鹿奖),在二十年香港电影累计票房中位列女演员第三。去世后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追授演绎光辉永恒大奖,被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评入中国电影百年百位优秀演员。
二、简介梅母争遗产事件
梅艳芳自2003年因病离世后,梅妈与长子梅启明就一直在想尽办法拿走她的全部遗产,转眼已过10年,最终因贪变贫,母子俩由于欠下一身债被法院先后颁令破产,梅妈更一度断粮,要靠梅艳芳的粉丝接济。为了让梅妈可以安享晚年,梅艳芳生前预设了委托基金,每月拨出12万元港币,给母亲做家用,加上有佣人、司机,生活完全可以无忧无虑。然而梅妈却要揽着不务正业的儿子梅启明一家老小,令每月的生活费所剩无几。去年4月,梅妈被法庭颁令破产,不久更被遗产执行人以遗产流动资金资不抵债为由,断粮10个月,梅妈为此激动得曾在法庭上叫喊没饭吃要勒紧裤带。最近,梅妈又因欠租被告上法庭。而一向见钱眼开的梅启明,有传他一度抛弃穷母玩失踪。
亲生儿子不济,好在还有梅艳芳的一众粉丝愿意伸出援手。据悉,在梅妈断粮期间,粉丝们出钱出力接济梅妈渡难关,每月会塞几千元港币给梅妈,有空还带她出去喝茶、吃海鲜,确保她不会饿着。今年5月,遗产执行人已重拨每月2万元港币给梅妈做生活费,但粉丝们仍对她不离不弃。我们眼见梅妈每月要花掉不少医药费,还要养不孝子,看在阿梅的分上,就继续接济她。
据了解,遗产执行人正将梅艳芳在香港寿臣山的故居以1.4亿元港币放售,若交易成功,梅妈就会有钱进袋,到时粉丝们才会停止救济。
三、遗产争夺的三个争议
1、临终前神智清醒?
之前,梅艳芳的母亲曾就梅艳芳在立遗嘱时是否具备行为能力提出过异议。而日前,梅艳芳是否看过最终版的遗嘱并知晓其内容,也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对于梅艳芳在订立遗嘱时,是否有足够的能力了解遗嘱内容,诉讼双方各传召了重量级的专家作证。据当天开庭时的证词显示,梅艳芳在发病前因抑郁及失眠问题多次看精神科医生,还服用了抗抑郁的药物,但其主治医生张文龙认为这些药物并不会影响其判断。张医生正是梅艳芳签遗嘱和信托契约的见证人之一,他透露,梅艳芳在2003年12月24日呼吸衰竭、要用氧气罩前,神志一直是清醒的。治疗过程中服用的镇静剂及止痛药不会影响她的认知能力。
覃美金的代理律师陈志鸿曾在问询时指出,梅艳芳临终前病情已很严重,在日本拍摄广告时曾出现大量尿血的情况,当时设立遗嘱和信托基金的情形十分危急,因此受梅艳芳嘱托成立信托基金管理遗产的香港汇丰银行前信托主管刘蔡秀莲在签署信托基金合约前,没有把最后版本给梅艳芳及其乾妈何傅瑞娜审阅。对此,刘蔡秀莲回答称在电话中向何傅瑞娜解释过,最后的遗嘱版本也是根据梅艳芳的意愿设立的。
2、给母亲每月7万元封顶?
梅艳芳遗产案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是梅艳芳遗嘱中,每月提供母亲覃美金7万元生活费是否为上限。覃美金方面认为,梅艳芳称每月给予母亲的生活费是7万元,但这并非限制母亲每月的生活费只能有7万元。对此,刘蔡秀莲并不同意。她强调,梅艳芳委托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遗产,正是因为担忧母亲会一次性把遗产花尽,所以该数目就是上限。并且,刘蔡秀莲认为7万元其实已足够维持覃美金的正常生活费,包括雇佣两名佣人和一名司机。
3、与母亲及哥哥关系不佳?
梅艳芳的乾妈何傅瑞娜当日以证人身份出庭,接受了梅艳芳遗嘱现受益人之一刘培基的代理律师的问询,她坦承梅艳芳与母亲的关系不是很好。她说曾多次看见梅艳芳在与母亲通电话后就显得不开心。原来在梅艳芳公开病情后不久,覃美金就致电问她要钱,这让梅艳芳相当失落,认为母亲只关心金钱而不关心她的病情。此外,何博瑞娜透露,梅艳芳刚出道不久时,其大哥梅启明曾因做生意失败而欠下巨债,但他竟让梅妈当其担保人,变相要梅艳芳替他还债,因此两人关系也不是最佳,她自认识梅艳芳后就从没有见过梅启明。
据悉,在何博瑞娜接受问询时,覃美金等在场,但并未轮到发言。
四、官司最终判决
覃美金一路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2011年5月9日被法院驳回,再被裁定败诉。2011年,88岁的覃美金面对终审法院的裁决,表示未有下一步打算。梅启明则称,会再寻求机会翻案。
梅艳芳遗产管理人的代表律师认为,裁决反映梅艳芳的意愿。
终审法院表示稍后颁发书面判辞,届时亦会公布讼费是否从梅艳芳的遗产中抽取。覃美金此前多次就梅艳芳遗产案提出法律诉讼,并由遗产支付诉讼费及律师费。
2011年7月,覃美金被法院判终极败诉。
2011年7月18日,梅艳芳妈妈覃美金与梅艳芳兄长为已故歌后梅艳芳1亿元遗产争夺案终审法院维持梅妈覃美金争产失败的判决一事,到中环抗议。
五、梅艳芳遗嘱
梅艳芳母亲覃美金每月获7万元生活费;170万元给4名外甥侄女做读书基金;刘培基获赠两幢物业;余下财产在梅艳芳妈妈百年后捐给佛学会。六、为何梅艳芳没把全部遗产留给母亲
负责替梅艳芳准备遗嘱及信托契的汇丰国际信托高层供称,2003年10月,梅跟她商谈分配遗产意愿时,曾伤感地表示,即使与母亲(覃美金)关系不好,仍希望供养她终老,又强调不希望遗产落入姓梅的人手中。梅提及其遗产安排时,表示希望她身故后梅妈可从遗产中取得生活费直至终老,但梅亦考虑梅妈不善理财,非常担心一旦把遗产一次过交给她而不作任何安排,会很快便会被花光,所以交给了信托公司。
梅一直遗憾自己当艺人多年,一直没有接受更高深的教育,所以希望给一点钱给子侄,让他们最起码完成大学学位。
梅当年亦提及要把两个物业送给一好朋友(后得悉是刘培基),又指她很敬重宁波车师父,因为师父曾在她心灵低潮的绝境中拯救她,故希望送一些东西给佛舍(后得悉是妙境佛学会),故刘太提议把佛舍定为最终受益人,即是在梅妈身故后,佛舍可得到梅所有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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